高校政府采购风险防控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家对高校的投入不断增加,2020年全国已有10所高校年度预算超百亿元,部属高校的年采购金额皆达数亿元以上,相应的采购廉政的压力不断增大。根据某些高校腐败案例研究分析,其中腐败领域来源35.9%为基建领域、16%为采购领域。高校采购廉洁发展是各高校健康发展的基石之一,采购廉政出问题,不仅导致经济损失、干部损失,还会损害学校的声誉。因此,高校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是高校内控管理必须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采购存在的风险

从高校巡视、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和公开披露的案例来看,高校采购风险可以概括为采购法律风险、采购决策风险、采购执行风险。

(一)法律、政策风险

高校采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50多部,目前最重要的上位法有两部,由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分别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其次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的方式公布,例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也包括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例如《XX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层是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由部门或地方首长签署,例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四层是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例如《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上述法律、政策,层级越低,越具体明确,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采购管理人员需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学习掌握本校必须遵循的相关采购法规政策。例如,省、市属高校除了掌握上位法法规政策,更多地需要掌握本市或本省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管理属性,一般本市本省的巡视、审计会主要依据地方采购法规进行检查。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若没有执行相关的采购法规要求,或本校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违反了采购法规,则会给学校带来采购政策和法律风险。

(二)采购决策风险

采购决策的失误导致的浪费,往往使得学校招投标过程中的节约毫无意义。学校的采购应该从属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例如五年或十年发展规划,在这个规划中,围绕核心目标,有阶段、分年度进行采购规划论证,形成年度采购预算,具体实施中又要根据资金状况,分轻重缓急情况排序实施。因此,论证的科学合理性非常重要,若不精准或走过场,将导致大量资金浪费。有些学校花费大量的资金购置的设备,由于学研方向改变或重新调整,导致闲置不用或设备的少部分功能被使用。因经费到期突击花钱购置的设备基本都是临时决策的采购,资金浪费是不可避免的。招标投标一年节省的钱,不够一两台闲置大型设备浪费的钱。

(三)采购执行风险

采购执行实施环节的风险包括:采购方式的科学选择、采购文件的规范性、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评审专家素质、履约验收与售后服务等。

采购队伍的廉政风险包括:采购中心管理人员、用户、专家、监督员等相关参与人员的廉政风险。由于各高校都把招标采购单位作为重点风险单位之一,对采购中心管理人员的廉政监控高度重视,新的采购政策强调重视用户的需求和选择权,因此,用户的廉政风险已不断增加。评审专家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是否公正评审。专家不专,则会导致乱评标。若专家受人之托,则属于专家廉政问题。

采购方式的风险是指在采购实施环节中,采用的采购方法和实施方式的错误应用的风险,应用不当会导致达不到期望的采购效果。采购方式具体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例如,对于较大额的通用标准化货物采购,一般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充分竞争,若采用其他方式可能不利于资金节约,而且有规避招标的风险。对于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专业性较强的科研设备,宜申请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因为科研课题项目需求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组合配置及选择最优方案,因此磋商讨论有利于更明确和细化目标要求,若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则必须选择最低价中标,而最低价者可能不是最佳选择。

采购文件的风险表现在采购需求表达是否清晰完整,以及其中的约束性条款是否科学合理。若采购需求表达不够清晰、完整,将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投标,若采购文件有缺陷,则容易被投标商所利用。

履约验收与售后服务的风险包括:恶意低价竞争导致中标后无法按投标承诺履约;也可能找各种理由进行工程变更,通过变更实现盈利;或者降低或削减售后服务的质量或内容,侵害用户售后利益;也有勾结用户虚假验收,掩盖以次充好,达不到合同承诺的质量要求。

二、 高校采购风险的成因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法律、政策层面

高校采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50多部,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学习、理解、掌握、运用是比较难的,特别是采购部门频繁地轮岗换岗,这是采购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的难题之一。从事该领域的管理干部需要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政策。对于分管校领导,可以宏观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红线,了解政策的方向;对于处长、主任,需要掌握两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全部的负面清单;对于科长、科员等具体实施执行人员,需要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业务相关的法律、政策,避免给学校带来政策风险。采管人员要多参加相关的法规政策学习班、研讨会,多吸收同行专家的经验,特别是可以多看看一些审计案例和整改清单,吸取经验教训。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在此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还专门开发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视频系统,通过各种讲解、案例,提高大家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初入行者可以好好利用这些学习资源。

(二)决策风险层面

造成决策失误的成因主要包括:一是调研不充分,收集信息不齐全,论证专家成员不合理;二是制度设计不合理,论证程序走过场或无论证程序;三是预算执行能力差,年终预算执行不了,又担心结余太多被罚款、约谈,乱买设备,导致严重浪费。学校的采购决策,应该从属于学校的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发展规划,为学校的核心重点工作服务。学校的管理制度应该不允许乱决策、限制紧急决策。要建立决策失误的惩处追究机制,使得决策小心、谨慎、全面。对于由于科研方向改变、调整,导致设备闲置,要建立共享、调节、置换机制,尽量减小浪费。

(三)执行风险层面

采购廉政风险存在于采购全流程相关联的所有人,不同的角色风险大小不同。廉政风险的规避也需要从几个方面研究。首先,要完善制度规范,学校应该建立一整套采购制度规范,制度体系中要有对冲制衡机制,发现漏洞要及时改进完善,做到不能腐。其次,要定期监督检查,有无按规范程序执行,公开、透明做得是否到位,投诉举报是否有审查深度,监督应该完整、规范、科学,做到不敢腐。第三,在选人、用人和廉政教育方面。采购管理岗位高度敏感,对岗位人员的抗诱惑素质要求比较高,太贪心的人不宜在采购管理岗位,应聘筛选时需要重点考察关注。对于在岗的职工,要定期开展廉政教育,珍惜政治生命。具体的学习活动可以包括案例教育,到监狱进行廉政教育学习。要重视廉政文化环境建设,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做到不想腐。

在采购实施环节中,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相关法规已规定了采购方法和实施方式,风险成因包括:不熟悉相关操作层面的法律法规,选错了方式;对有一些项目,存在两种或多种方式都可以选择;由于某种私心目的,故意违规选择某种方式,都可能导致采购方式的风险。首先,应该选择政策法规指定的采购方式;其次,对于模棱两可的或几种方式都行的采购项目,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规则,约定采取某种方式。对于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但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严格按相关程序申请。这些都是审计或巡视必查的项目,容易被列入“规避公开招标”的整改目录。

采购文件的风险很难完全规避,这考验着采购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水平。采购文件漏洞容易被投标商所利用,也容易导致采购失败。建议学校可以根据本校情况,制定自己的采购文件模板,可细分成各类模板范本,经过相关专家、用户、职能部门、法律事务室的修订,最后通过学校校长办公室或党委常委会,做成格式范本,固定条款不允许被改动。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不断修改完善,但要符合规定程序,通过日积月累的改进,范本就成为本校的采购管理财富。

在履约验收方面,一般都有验收程序,但不少单位存在重招标、轻验收的情况,有些供应商了解这种情况,就会在招标竞争环节敢于报低价,恶性竞争。因此,验收与招标工作同等重要,规范和改进验收流程,严格执行验收。必要时可以邀请没中标的竞争对手参与验收,验收不过关的,严格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

售后服务的风险成因包括:供应商倒闭、消失,厂家转型、重组,售后管理差、服务质量差,或者因为中标价太低,无利润导致售后服务不积极。售后服务风险防控,涉及对供应商的选择、售后服务条款的签订和奖惩机制。在设备购置前,用户要做足前期市场调研,对市场中前三名的优劣做到心中有数。在制作采购文件、选择采购方式、采购评审等环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优秀产品和优秀供应商。随着政府采购法规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已经可以解决“不得不接受价低质次的供应商中标”的问题,对于专业性比较强的采购项目,尽量申请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作者:贾延江 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