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出现的废标现象,一直都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遇到的非常困惑的问题,下面结合一些案例就如何防止废标现象谈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 现行法规对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中所发生变化没有系统、严谨、细致的规定,作为立法部门,有必要针对现实中所凸显的问题,着手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尽早形成立法建议方案。

  • 本文作者认为,对于一招三年的采购项目,一次性按虚拟中标金额(三年的总中标金额)收取较为合理。因为招标毕竟是一次招标,后续两年只是续签合同而已,不宜把招标代理费分摊到后续两年。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形,其中,供应商不能合格履约,但又无法认定其“违约”的情形较为多见,是继续履行合同造成“无奈”浪费,还是变通处理实现“灵活”止损?本文从法理、情理等多层面进行了浅析与探讨。

  • 本文结合两则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案例,分析如何正确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包括如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采机构怎样做好服务和指导、如何借助专家等第三方力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