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疫情期“涉彩”案件加剧

2020-06-03     3阅读

近日,360安全大脑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通过对猎网平台在疫情期间收集的3243例有效举报进行了调研和分析,从疫情期间网络诈骗数据、网络诈骗受害者画像、疫情期间高发诈骗类型等维度揭示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诈骗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显示,疫情期间,网络诈骗举报量相比去年同比增长47%,2月底达到举报量高峰,后随疫情缓解,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而彩票,作为日常与“大奖”、“暴富”紧密相连的关键词,也成为被利用的对象,这从近期频频曝出的“涉彩”案件中可见一斑。


“涉彩”案件主要分三类

诈骗类——

不论是“彩票投资”,还是号称“预测号码、稳赚不赔”,或者是通过交友方式以购彩名义骗取钱财……其实,这些与彩票相关的案件大多属于诈骗的范畴,彩票在其中,更像是一个工具般的存在。

今年4月初,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警方就成功拦截了这样一起涉彩案件。一名陈姓老人在家中上网时,被一个自称可以精准预测彩票结果的“内部从业人员”加为好友。随后,对方拼命向其宣传“投资彩票”的好处,表示因为他们的公司有内部信息,所以跟着他们投资可以轻松赚大钱,可以说是一个一本万利的事情。为了进一步取得老人的信任,对方还专门发来了公司网址,网站上一个又一个一夜暴富的“神话”,让老人对他们的谎言深信不疑,随后,便准备将10万元积蓄转到该公司的指定账户,委托其帮忙投资赚钱。

所幸这件事情被老人的儿子及时发现,并迅速联系警方。可是在社区民警面前,当了一辈子会计的老人依然坚信“没人能骗得了自己”,并连连表示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赚钱良机。

于是,社区民警只能打开网页仔细分析,并通过一个个如出一辙的案例苦口婆心地劝服老人,直到半个小时之后,老人才认识到这是个骗局,放弃了自己的“中奖梦”。

类似的事件同样在其他地区上演,但这次当事的老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据《沈阳晚报》4月17日报道,王女士60岁的母亲在网上寻找兼职时,误入了不法分子圈套——通过添加微信群、下载购彩网站App一步步被“导师”诱导,购买号码进行彩票交易。老人相信通过这个“正规的彩票购买平台”能日赚500元。没想到,却在短短几天之内就损失了11万元。当她想再次借钱追加“投资”时,被王女士发现并制止。

2月28日,重庆市谢家湾派出所接到市民小张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网上平台上购买彩票,结果被骗了6万余元。经民警询问得知,小张在微信上加了一个陌生好友,对方称其公司掌握了彩票平台的漏洞,可提前知晓开奖结果。财迷心窍的小张信以为真,先后多次投入资金。不料在最后的提现环节,对方以需要交代码费、个人所得税费以及技术费等,要求小张再转钱。直到被对方拉黑,小张才发觉被骗,于是向民警求助。

私彩赌博类——

多年来,在我国境内,尤其是海南、广东等地区,“私彩”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屡禁不止。

所谓私彩,顾名思义,就是未经国家批准,由私人坐庄组织发行出售的一种非法彩票。有些以合法彩票的开奖结果作为参照,以极高的返奖率吸引购彩者,组织者继而从中谋取暴利。为了彻底打击私彩,2005年,海南省政府将买卖私彩定性为赌博。

2月17日凌晨,根据群众举报,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临高县公安局在临高县临城镇沿江南路定达烟酒商行捣毁一赌博窝点。经查,近期犯罪嫌疑人林某磷、陈某军和王某荣等人在该烟酒商行组织赌客以“鱼虾蟹”的赌博方式进行赌博,涉嫌开设赌场罪。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磷还在该烟酒商行贩卖“私彩”。目前,临高县公安局已立开设赌场案进行侦查,对林某磷、陈某军和王某荣等人予以刑事拘留,对其他参赌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4月3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自开展“清风行动”打击“私彩”违法犯罪活动以来,共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111起,刑拘8人,行拘103人。仅3月24日全市范围统一组织开展的打击“私彩”违法犯罪行动,就捣毁“私彩”窝点52个,抓获违法人员52人,立刑事案件8宗,刑事拘留8人,查处治安案件44起,治安拘留44人,收缴赌资7193元。

4月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公民招赌力度,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借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两类犯罪组织、人员还相互勾联,危害更加突出,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非法经营类——

此类案件主要包含互联网售彩和彩票销售网点“吃票”等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1日,修订后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文中明确规定,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被视为非法彩票。

尽管在疫情期间,由于彩票休市,尚未出现此类案件的报道,但通过一则近日公布的相关案件,就能了解一二。

上海青浦区的彩票店主孙某在一款软件上注册了一家彩票店铺,并介绍购彩者使用这款软件来充值进行彩票购买。但在购彩时,无论是否真正“出票”,他都可以在软件上点击“出票”按钮,通知购彩者“出票成功”。

在这个过程中,“低投注”和“低赔率”是孙某的“制胜法宝”,他截留的一般是投注金额在100元以内,或奖金不超过2000元的彩票。如果中奖了,孙某就自己掏钱通过软件转账给对方,如果没有中奖,那彩票钱就继续躺在孙某的口袋里。对大部分购彩者而言,“输多赢少”是常态,因此,返给大家的奖金并不阻碍孙某赚得“盆满钵满”。

经调查,2019年2月20日至4月6日期间,孙某利用该软件销售彩票5087287元人民币,实际出票4437884元人民币(含代销店售票),“吃票”金额高达64.9万。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属于非法经营彩票。犯罪嫌疑人孙某在为购彩者出票的过程中,将小额彩票投注款私自截留,其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最终,孙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万元,6名同案犯也被处理。


案件频出的原因

谈及疫情期间“涉彩”案件频出的原因,多名彩票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从一定程度上来看,的确与疫情有着些许关联。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彩市从1月22日0:00起休市至3月11日,12日部分恢复全国联销游戏,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迎来了一个有史以来的“最长假期”。

“经过多年的发展,可以说彩票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重要的娱乐活动,疫情的到来可以说完全压抑了这部分的娱乐,从一定程度上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且彩票本身就是失败远大于成功的游戏,人们寄希望于通过彩票发财,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普遍心理,而在这种心态之下,就可能会令人们对一些诈骗的防范有些疏忽。” 彩票行业资深人士李辰说道。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博弈行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海平表示,受疫情影响,宅在家里上网的人群随之增多,遇到相关网络诈骗的几率也就比平时有所增加。如果缺乏相关的甄别能力,就有可能会上当受骗,而且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讲,在疫情期间,对疫情的恐惧或是隔离期间的寂寞,也会令人们的情感需求相应增加,此时若是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假意的关心吸引受害者,也让人更容易相信。同时,由于人们疫情期间有更多时间进行娱乐,面对犯罪分子抛过来的“彩票诱惑”,一些人也难免因“试试看”的轻敌心理,走进对方的陷阱。

“在这期间,人们无法像平时那样,与亲友聚会,或者用打牌、打麻将的方式缓解娱乐的需求,从某种程度上,就会把一些人群分流向私彩等非法的购彩渠道。”陈海平说道。

此外,无论是“吃票”还是“以公彩开奖销售私彩”,在李辰看来,这类“涉彩”案件的出现,也与固定返奖游戏密切相关。

固定返奖彩票游戏没有奖池吸引,这导致一些购彩者产生误区,认为只要本金够多,“追号”可以包赢不输。加之彩票游戏返奖率较低,彩民追号最终多以失败告终。很多公彩游戏的开奖号码被私彩利用,组织了大规模的私彩销售,比如2014年广东破获的案值4840亿的私彩大案。但是,利用乐透游戏销售私彩的情况就相对较少。

“固定赔率的奖金是有限的,换而言之就是出了问题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毕竟公安部门都是以涉案金额进行判定,而这种情况大部分因为案值不高,只是进行违规处罚。”李辰说道,“私彩庄家之所以敢于通过私彩实施诈骗,是钻了法律不健全的空子。国内博彩理论方面的研究匮乏,无法从行为特征上清晰准确地定义出各种涉赌行为,比如组织赌博、聚众赌博、参与赌博、组织私彩、代理私彩、购买私彩等。正是法律的不完善不严谨,给涉赌犯罪分子留下操作空间,同时还大大增加了执法难度和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不确定性。同时,我国彩票现行代销制度的松散管理,也为这类型案件提供了市场和可操作性。”


“涉彩”案件的“避坑”探讨

对于这个话题,还是要回归到不同的案件分类,做到“内”、“外”有别。

所谓“外”,就是购彩者和有可能被“涉彩”案件波及的普通公众。一般来说,犯罪分子的套路往往是在网页、App、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上发布广告,称有彩票大师、内部信息,能“带你致富”,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再利用对方想走捷径赚钱的心理,一步步诱骗受害人登录非法彩票网站或下载非法彩票App进行投注。

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听信任何小道消息,不要被一些高额返奖、高额利润的承诺所蒙蔽,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之内,理性购买国家发行的合法彩票。面对陌生人提出的充钱、打款等要求时,更要提高警惕,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此外,公安部门也多次发布预警,建议大家平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隐私,在不明网站上注册要慎重,不要下载来路不明的App,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报案。

而所谓的“内”,则是目前彩票行业本身的监管问题。

陈海平认为,彩票机构缺乏有效的网络技术手段,无法实时监测,显得监管能力不足,这是导致问题的核心。目前,彩票监管机构的核心领导大多是轮岗制,熟悉彩票业务有一个过程,在对彩票的业务充分了解之前,推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存在难度。互联网彩票管理多达12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如何配合,职责范围如何界定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内容。

“在目前的监管模式下,可以说没有一个单一的部门有足够的能力可以解决所有相关的问题,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陈海平说。

在李辰看来,归根结底,目前彩票行业的主要矛盾并非在于“技术”,而是缺乏一套与“生产力”所匹配的“生产关系”。

“我们现在的销量(生产力)和制度(生产关系)不匹配。目前的这套制度可以说能满足2000亿左右销量,游戏产品、发行销售方式、管理体制都可以运行得很好。但问题从2014年销量达到3823亿之后就开始出现,销量激增之后,生产力已经超过了生产关系。”李辰说道。

在目前情况下,与彩票相关的机构只有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但对行业的监管能力又有所缺乏,若是一旦出现问题,涉及违法犯罪,实际上与彩票的关联度就不太大了,彩票更多的是一种涉案工具。

可以说,目前我国在彩票行业的整个监管过程中,研究程度都是不太够的。这就导致了究竟会通过什么方式出现问题、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怎么去判定、由谁去判定……这一系列的内容其实目前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是空白。

“所以,要想解决问题,在未来,需要对中国彩票的理论研究进行突破,只有这样,彩票行业才能有着突破性的发展。”李辰说道。

“想要改变目前这种被动局面,首先要与时俱进,更新对彩票的认识,客观全面认识彩票的属性。彩票不仅仅有筹资、财富二次分配的功能,还具有娱乐性、刺激性等性质,在鼓励人们通过购买彩票助力公益的同时,也应当明确告知购彩者存在购彩成瘾、亏钱蚀本、浸染消极失望情绪的风险,倡导大家理智地对待彩票,量力而行,做好风险控制,改变一味强调彩票公益性的一贯观念,纠正少数人购彩致富的错误认识,为彩票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前提条件。”陈海平表示。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关于非法活动的治理,应该进行适当的疏导。比如政府在加大打击“私彩”、”赌博”的同时,对“公彩”进行发展和调整,比如可以考虑适时突破最高奖金为500万元的限制,用规范的彩票市场来彻底解决“私彩”问题。